依据《河北关于事业单位推行名校英才入冀计划的公告》精神,结合市直学校职位空缺状况和工作急切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采取选聘的方法,面向全国重点师范类院校公开选聘教师53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角逐、择优的原则。
2、选聘办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到高校现场报名、评测等方法进行。
3、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教师共53名,具体选聘职位详见附表《2019年邯郸直学校公开选聘员工职位信息表》。
4、选聘范围及条件
选聘范围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三所师范类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选聘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次选聘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2019年3月11日。
4、拥有职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5、港澳台居民考试报名的,按有关规定实行。
6、职位需要: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生,不限户籍,并具备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须与考试报名职位学科相一致。
7、不在选聘范围职员:
现役军人;
正式在编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
8、不能考试报名职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
失信被实行人;
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
未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的已就业职员;
非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规范
面试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职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暂行方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面试职员,不能面试该单位负责职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与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聘用单位负责职员和选聘员工在办理职员聘用事情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5、选聘程序
报名及资格审察
1、报名方法:考生须先将《2019年邯郸直学校选聘员工报名表》发送至邮箱,通过现场审核最后确定报名职员信息。
2、报名日期:2019年3月11日至考生毕业院校现场审核结束,现场审核时间详见各高校学生就业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
3、审核地址:各有关高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4、提交材料:报名须携带以下原件:
居民身份证;
2019年邯郸直学校选聘员工报名表;
符合职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未就业职员提供就业协议书、报到证;
个人简历及获得、发表和参与的奖项、论文、课题等有关材料;
符合职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书。